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
关于建立全省普速铁路“双段长”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
各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、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铁路公司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速铁路安全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,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,按照《全省普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(鲁政法〔2020〕18号)要求,充分借鉴全省高速铁路“双段长”工作机制经验,实现全省普速铁路沿线环境治理长效管控,经研究决定,在全省普速铁路沿线建立路地“双段长”工作机制。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:
一、总体工作要求
2020年底前,全面建立全省普速铁路沿线路地“双段长”
工作机制,按照“路地联动、各负其责、协同推进”的原则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整治本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和安全隐患问题,确保普速铁路“安全有保障、卫生无死角、观瞻有形象”的运营环境,实现全省普速铁路沿线环境长效治理。
二、健全组织体系
按照普速铁路沿线各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行政区划,由地方、铁路各确定一名段长(由各层级相关负责人兼任),协同负责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和安全日常管理工作。建立四级路地对应“双段长”:一级为地市级“地方段长”,对应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级“铁路段长”;二级为县(市、区)级“地方段长”,对应工务段级“铁路段长”;三级为乡镇(街道)级“地方段长”,对应工务段车间级“铁路段长”;四级为村(社区)级“地方段长”,对应工务段工区级“铁路段长”。
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省环治办”)及时公布“双段长”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,明确路地要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,确保“双段长”人员不缺位。名单应同时抄报各级政法委铁路护路管理部门。
三、明确职责分工
路地“双段长”负责各自责任区域铁路沿线环境日常巡视检查、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和安全管控工作。
(一)明确职责范围。明确路地“双段长”的相关责任区域,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。地方段长负责普速铁路栅栏外单侧100米控制区,部分区段延伸至500米可视范围内;铁路部门段长负责普速铁路栅栏内、车站、在建铁路施工场所及巡检站房等设施周边区域。
(二)抓好“双段长”公示。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负责设计样式,制作统一的公示牌,安排沿线工务段在区段醒目位置进行安装,做好公示内容的动态更新。地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铁路部门要加强对“双段长”工作机制的宣传,及时公示路地“双段长”更新名单,避免因人员调整产生缺位,名单应同时抄报各级政法委铁路护路管理部门。
四、狠抓任务落实
(一)加强定期巡查。三、四级“双段长”,即乡镇(街道)级和村(社区)级“地方段长”与铁路工务段车间级和工区级“铁路段长”,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巡查,排查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,并做好问题记录,建立问题台账。
(二)强化跟踪整治。排查发现危及铁路安全的隐患问题,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整治;所发现的影响环境但暂不危及铁路安全的隐患问题,由三级或四级“双段长”共同进行现场调查,分析制定整治方案,共同确定整治责任人和整治时限,建立问题跟踪整治机制,并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“双段长”请示汇报相关工作情况,确保整治到位。
(三)实施确认销号。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后,由三级“双段长”,即乡镇(街道)级“地方段长”与铁路工务段车间级“铁路段长”共同确认销号,在问题清单上签字留存。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期间,“双段长”要保持信息互通。
(四)抓好信息沟通。按照省环治办工作要求,按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,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“双段长”汇报。
五、完善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要把推行“双段长”制作为维护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重要举措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,要亲自挂帅、亲自研究、亲自推动,抓好方案研究制定,协调解决有关问题,亲自督促检查工作落实。辖区各级有关部门和铁路有关部门、单位要协同配合,通过“双段长”工作机制,统一组织、统一部署、统一行动,综合整治铁路沿线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。
(二)加强会商协调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要加强沟通协调,畅通“双段长”工作机制运行渠道。县(市、区)级“地方段长”,每季度组织工务段级“铁路段长”召开一次碰头会;乡镇(街道)级“地方段长”,每月组织工务段车间级“铁路段长”召开一次碰头会,互相通报情况,协商确定下一次联合检查时间,研究问题整治方案等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对本级“双段长”会议难于协调解决的问题,分别向各自上一级段长汇报,请求协调解决。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定期向省环治办报告“双段长”工作情况。
(三)强化教育培训。省环治办定期组织“地方段长”、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每年组织“铁路段长”,以环境综合治理业务知识及涉铁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,开展教育培训,提高安全隐患辨识和处置能力,努力打造素质高、业务精、技能过硬的“双段长”队伍。
(四)定期督导通报。省环治办定期调度各地市“双段长”工作机制建设情况,并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“回头看”抽查,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暗访,对“双段长”工作推进不力、履职不到位的,视情节进行通报、约谈、问责。
由省环治办负责将普铁沿线路地“双段长”名单电子文件发至各地市相关部门(附件)。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,请各地及时加强与省环治办联系。
附件:普铁沿线路地“双段长”名单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
2020年9月2日